申12:28-32對崇拜偶像的警告

 


 

12:28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好讓你和你的子孫可以永遠得福,因為你行耶和華-你上帝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

12:29「耶和華-你上帝把你要進去趕出的列國從你面前剪除,並且你得了他們的地為業居住,

12:30那時你要謹慎,在他們從你面前被除滅之後,你不可受引誘隨從他們,也不可求問他們的神明,說:『這些國家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明,我也要照樣做。』

12:31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上帝這樣做,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明做了耶和華所憎恨、所厭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給他們的神明。

12:32凡我所吩咐你們的事,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