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22:11-17不義的有禍了

約哈斯王時,已經到了王朝的末期,但他仍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由於律法對人「公義與憐憫」的要求,已不再受到重視,律法中所指向的社會公義也就此解體了。
雖然失序的社會仍有一些浮誇的宗教活動,但是在底層的生活卻是一個非常不討上主喜悅的社會型態。
今日許多極權國家常誇耀他們國家的建設,其實國家社會的榮耀不在於他們有多少硬體的建設或經濟上的成就,而是這個國家或社會是否行公義、好憐憫?
有沒有人無辜流血?作工的是否得到當得的酬勞?弱勢者是否得到有尊嚴的照顧?這些看似容易,實則不易。
尤其是在「隨從自己」風氣下的社會,更顯得格外困難。請想想你對我們所在的社會印象如何?有什麼是可以改進?有什麼人或族群是沒有被照顧到的?
我們可以怎樣生活或行動,才可以促進社會的公義?這些問題看似「社會的問題」,其實背後則是社會集體信仰的呈現,對此教會是如何教導與行動的呢?
請默禱,並專注默想以下經文,留意經文中有那一個詞,那一句話,特別感觸你的心靈:請就此領悟,以祈禱回應(並建議將心得記下)
22:15難道你作王就是要蓋香柏木樓房爭勝的嗎?你的父親豈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義嗎?那時他得了福樂。
詩120我有禍了

(請閱讀詩篇經文後,安靜默想,有那句話或那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
林後1:12-19主耶穌的日子

當信仰變成了教條,要人不問意義,只要刻板地遵守規定,這種信仰影響下的生活就會變得形式化,相對地也會變得更冷漠。
原本信仰期望帶來更多的同情、憐憫、關愛等等,卻被形式化或口號化的信仰外表之下的貪婪、冷漠所遮蔽,而產生「異化」的現象,愛上帝的變成殺害上帝先知的人,欲實現信仰中的憐憫,卻變成在宗教的名義下,對苦難的人們,或受不公義對待的人無動於衷。
傳福音的卻成為了阻擋人們認識上帝的人。
這對社會的或教會的菁英也是非常嚴重的警告,他們中間許多人不假思索,浪得虛名,雖為領袖,卻毫無領導,誤人誤己;審判時,這可是要罪加一等的,因為他們沒有盡到他們應盡的責任,
要他們以上主所給他們的優勢,認真引導百姓。相反地他們自己拿了鑰匙,以為是達到了目的,結果自己沒有進入,眾人也被擋在外面了。
試想有哪些人是拿了鑰匙,就自以為得著了,反而使眾人都不能進入到上主的恩典中?
請默禱,並專注默想以下經文,留意經文中有那一個詞,那一句話,特別感觸你的心靈:請就此領悟,以祈禱回應(並建議將心得記下)
11:52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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