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


 

賽2:5-11上主宣判
 



         這是以賽亞先知對北國以色列所發的信息,他們國勢當下看起來還不弱,所以會「眼目高傲」,經濟不錯—「滿了金銀,財寶也無窮」,國防也很好—「滿了馬匹,戰車也無數」。

然而,致命的是他們的信仰出現了嚴重的問題,他們廣納了異教的習俗,又學他們觀星象的同時,他們也接受異邦的價值觀,及道德的標準。

這樣三心二意地,不能忠信地將命運交託給與他們立約的上主,如此扭曲了的信仰,使得整個社群生活中公義消失,也失去了上主的喜悅,上帝子民的身份也失落。

先知呼籲人們要重新行在上主的道路上,也就是行在光明中。經文中顯示了上主對混雜了偶像崇拜的信仰感到憤怒,並且對在不正確信仰的預設下所產生的生活習俗感到不滿。

請問生活在一個非基督宗教的文化以及民間宗教有一定影響力的社會中,你覺得我們應如何保持對上主的忠信?

請默禱,並專注默想以下經文,留意經文中有那一個詞,那一句話,特別感觸你的心靈:請就此領悟,以祈禱回應(並建議將心得記下)

2:11到那日,眼目高傲的必降卑,狂妄的人必屈膝;惟獨耶和華被尊崇。

詩80:1-2,8-19受眷顧的葡萄樹



   (請閱讀詩篇經文後,安靜默想,有那句話或那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

來10:26-31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這是希伯來書結尾前的第四個警告,重點在上帝的公義。

當人「領受了真理的知識後,仍故意犯罪」,就不再有贖罪祭了。

當人認識基督,並知道祂所帶來的救贖之後,到頭來卻仍故意拒絕祂的救贖,除了基督作為我們一次永遠獻上的祭物外,就再也沒有其他獻祭使我們可以得到救贖了,

這一點是作者重申了他在第6:4-6中的警告「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份、並嘗過上帝的話的美味,和來世權能的人,

若再離棄真道,就不可能使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親自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十字架,公然羞辱他。」

顯然作者認為這是不能忽略的事,上帝的公義從舊約至今一脈相承,所以作者引用了申命記32:35,36的經文形容上帝是「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的神;

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強調上帝除了有完全慈愛的一面,祂同時也是烈火,有其公義的一面。

我們絕不能只將上帝想像成「聖誕老人」有求必應。我們要相信上帝的應許、感恩祂的慈愛,同時也要敬畏(懼怕)公義的上帝。

請問你覺得我們應如何在崇拜中體現這種感恩、相信與敬畏呢?

請默禱,並專注默想以下經文,留意經文中有那一個詞,那一句話,特別感觸你的心靈:請就此領悟,以祈禱回應(並建議將心得記下)

10:30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